广东省土木建筑学会团体标准《预拌混凝土废浆改性再生应用技术规程》(送审稿)顺利通过审查
2025年12月1日,广东省土木建筑学会团体标准《预拌混凝土废浆改性再生应用技术规程》(送审稿)(以下简称《标准》(送审稿))审查会在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大楼9楼会议室成功召开。广东省土木建筑学会徐天平理事长、梁伟雄秘书长、李海强副秘书长、审查组专家以及编制组成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秘书长梁伟雄主持。
在会上,徐天平理事长对本次团标审查组及编制组在审查过程中提出三点要求:第一,《标准》审查要坚持“科学严谨、客观公正”原则,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同时预留技术升级空间,处理好技术先进性与标准成熟性的关系。第二,要坚持《标准》的“合规实用”原则,技术标准必须与国家法律法规、尤其是国家强制性标准保持一致。第三,要强化“标准文字编写规范”原则,严格执行住建部《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的相关规定。
此次审查会成立了以杨永民为组长、邓旭华为副组长等7位业内知名专家组成的审查专家组。在会上编制组向各位专家汇报了《标准》(送审稿)的标准编制背景与目标、标准编制单位情况与编制历程、并详细介绍了其技术内容、特点及应用情况,对《标准》的定向征求意见和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也做了详细介绍。
审查专家组对《标准》(送审稿)进行了逐条审查和充分讨论,提出了若干具体、严谨的意见和建议,并形成以下结论:
1、所提交的《标准》(送审稿)审查文件内容完整、齐全,符合标准审查要求。
2、《标准》(送审稿)编制组通过广泛调研,总结了相关工程实践经验,借鉴了国内相关标准,对预拌混凝土废浆改性再生应用技术进行了深入研究,完成了标准编制工作。标准的编制符合住建部《工程建设标准编制指南》的规定。《标准》(送审稿)明确了废浆回收、改性处理、再生浆混凝土生产与质量检验的相关规定,对预拌混凝土废浆改性再生应用具有指导意义。
《标准》(送审稿)创新点如下:
(1)填补了广东省预拌混凝土废浆改性再生应用技术标准的空白,有利于规范混凝土废浆的再生利用。
(2)规范了废浆改性处理再生利用的工艺流程,明确了再生浆的关键技术指标,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广东省混凝土行业绿色转型升级。
内容科学合理,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强,与现行相关标准相协调,《标准》(送审稿)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