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会员普查及重新登记的通知
关于会员普查及重新登记的通知
粤建学[2011]第11号
各位会员:
2011年3月14日学会在广东大厦召开了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与会代表通过选举产生了第五届理事会理事,并通过了章程修改报告,同时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制定了新的会费收费标准,于2011年起按新收费标准开始会费收缴工作。根据《广东省土木建筑学会章程》规定应对会员状况作重新普查登记及续缴会费。
多年来部份会员因工作单位变动、职称职务变更等原因,用原来的通讯地址、电话已无法联系上;同时为了贯彻学会理事会提出的要求:团结广大土木建筑界科技工作者,推动土木建筑科技进步,创造广大土建技术人员更好的交流平台,因此学会秘书处决定:对本会老会员进行五年一度的重新登记及发展新会员的工作。具体做法和要求如下:
一、 老会员重新登记注意事项:
① 凡本会老会员,请重新填写“广东省土木建筑学会会员登记表”,在填写时“主要简历”“工作成果”“专长科目”“介绍人”等栏目如无变动可以留空不填。
② 本次登记主要目的是为了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学会与个人会员的联系,更及时准确地将学会的新信息传递给每一个会员,因此请各会员认真填写通讯地址、手机及个人邮箱,同时选择好本人参加活动较多的专业委员会。
二、 新会员申请入会注意事项:
① 完整地填写“广东省土木建筑学会会员登记表”。
② 按申请书附注栏提交所需资料。
③ 有联络员的单位,登记表可由单位收缴后统一到学会办理,也可直接送到我学会秘书处。
三、 收费标准:
根据学会新章程第三十二条标准收取会员会费。个人会员会费:每人每年50元。五年一次性缴齐,共250元。有效年限2011年~2015年。会费可由所在单位联络员收集统一缴送也可直接到学会秘书处交费。交费时请带会员证,并核对个人资料。
四、 收费时间:
请各会员及联络员积极配合,并于2011年9月30日前将会费交到学会秘书处。
会员重新登记和会费缴纳,是一项严肃艰巨而繁重的工作,请全体会员、各专业委员会、各地市学会和各团体会员单位联络员高度重视,积极支持,将这项工作顺利完成;并希望在此基础上大力宣传发展新会员,使学会不断壮大、发展。
学会地址:广州市流花路中展里68号流花大楼904 邮编:510160
缴费方式:请直接到学会秘书处缴交或邮政汇款。
电 话:020-86678317:
联络人:钟燕卿
广东省土木建筑学会
2011年5月18
关于会员普查及重新登记的通知
粤建学[2011]第11号
各位会员:
2011年3月14日学会在广东大厦召开了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与会代表通过选举产生了第五届理事会理事,并通过了章程修改报告,同时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制定了新的会费收费标准,于2011年起按新收费标准开始会费收缴工作。根据《广东省土木建筑学会章程》规定应对会员状况作重新普查登记及续缴会费。
多年来部份会员因工作单位变动、职称职务变更等原因,用原来的通讯地址、电话已无法联系上;同时为了贯彻学会理事会提出的要求:团结广大土木建筑界科技工作者,推动土木建筑科技进步,创造广大土建技术人员更好的交流平台,因此学会秘书处决定:对本会老会员进行五年一度的重新登记及发展新会员的工作。具体做法和要求如下:
一、 老会员重新登记注意事项:
① 凡本会老会员,请重新填写“广东省土木建筑学会会员登记表”,在填写时“主要简历”“工作成果”“专长科目”“介绍人”等栏目如无变动可以留空不填。
② 本次登记主要目的是为了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学会与个人会员的联系,更及时准确地将学会的新信息传递给每一个会员,因此请各会员认真填写通讯地址、手机及个人邮箱,同时选择好本人参加活动较多的专业委员会。
二、 新会员申请入会注意事项:
① 完整地填写“广东省土木建筑学会会员登记表”。
② 按申请书附注栏提交所需资料。
③ 有联络员的单位,登记表可由单位收缴后统一到学会办理,也可直接送到我学会秘书处。
三、 收费标准:
根据学会新章程第三十二条标准收取会员会费。个人会员会费:每人每年50元。五年一次性缴齐,共250元。有效年限2011年~2015年。会费可由所在单位联络员收集统一缴送也可直接到学会秘书处交费。交费时请带会员证,并核对个人资料。
四、 收费时间:
请各会员及联络员积极配合,并于2011年9月30日前将会费交到学会秘书处。
会员重新登记和会费缴纳,是一项严肃艰巨而繁重的工作,请全体会员、各专业委员会、各地市学会和各团体会员单位联络员高度重视,积极支持,将这项工作顺利完成;并希望在此基础上大力宣传发展新会员,使学会不断壮大、发展。
学会地址:广州市流花路中展里68号流花大楼904 邮编:510160
缴费方式:请直接到学会秘书处缴交或邮政汇款。
电 话:020-86678317:
联络人:钟燕卿
广东省土木建筑学会
2011年5月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