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宣传教育中心文件 安监宣教字[2005]18号 关于举办安全风险评价、事故应急预案及 安全管理实务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其主要负责人及有关经营管理人员、重要工种人员必须接受规范的安全生产培训;并规定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应当制定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确保本地区、本单位建立并保持对重大事故的应急能力。为了帮助各单位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国务院《决定》,做好重大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价与监控工作,掌握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完善及演练目标和现代安全生产管理的最新方式方法,根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要求,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宣传教育中心决定继续举办“安全风险评价、事故应急预案及安全管理实务高级研修班”,望各单位积极组织本单位、本系统有关人员参加。 一、参加对象 各级安全监督机构管理人员;各行业生产主管、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处(科)长、安技(安质、安环)部经理及其他从事与安全管理、应急救援等相关工作的有关人员。 二、研修内容 (一)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与最新政策及法律、法规释疑 1.当前我国安全生产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发展趋势 2.主要负责人如何回避安全责任追究的岗位风险 3.安全管理人员如何有效防止连带责任追究 4.安全保障措施与领导观念的转变 5.生产现场安全监督检查与安全长效管理机制 (二)企业风险分析与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及其评价方法 1.风险评价原则与评价内容 2.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与评价方法、要求和安全对策 3.常用危险评价方法与事故脆弱性分析 (三)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及演练 1.事故应急预案要素、编制过程及方法 2.事故应急预案评审、准则、演练方法与目标 3.事故应急预案的修订及其完善 (四)工伤保险与工伤事故处理技巧 1.工伤保险责任及其与民事责任的法律关系 2.工伤问题的处理和诉讼技巧 3.我国工伤事故行政处罚案例 (五)现代安全生产管理方法 1.现代安全管理方式、方法与主要工作内容 2.企业安全文化与安全质量标准化体系建设 3.工会组织在安全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 4.国内外安全生产管理典型经验分享 5.2005年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情况介绍 三、研修方式 1、为确保教学质量,将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有关领导和有关机构专家、教授授课,并辅以讨论交流; 2、每期培训结束后将组织到当地单位安全工作实地考察; 3、经考核合格者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四、时间及地点 2005年6月24日——6月29日 青岛市 2005年7月 8 日——7月13日 乌鲁木齐市 2005年7月24日——7月29日 成都市 2005年8月 5 日——8月10日 上海市 2005年8月18日——8月23日 大连市 五、有关费用与报名办法 1.培训费880元,资料费实收,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 2.请各单位学员提前将填写好的报名回执表传真或寄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宣传教育中心 郭健 收 邮 编:100713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