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业联合会文件--李伟
中建联〔2011〕48号
关于举办“国家标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宣贯及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与消防安全关键技术应用高级研讨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1126号公告批准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656-2011,自2012年4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
为进一步加强、改进和规范新形势下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针对建筑行业特点,结合事故多发、易发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和消防安全技术问题,及时总结、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改进措施,深入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2011年度部分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宣贯培训工作的通知》(建标实函[2011]12号)要求,使广大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全面系统地学习、正确理解和使用新发布的国家标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出台背景、制订理由和依据,及其主要内容和关键技术应用,并重点掌握其强制性条文规定与要求,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我们特决定继续举办“国家标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宣贯及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与消防安全关键技术应用高级研讨班”。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并积极组织或选派本单位及下属单位有关人员参加。
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二、参加对象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行业协会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总工程师、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供用电、消防)生产管理人员和有关技术人员等。
三、主要内容
(一)当前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与对策措施探讨;
(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的出台背景、制订理由和依据;
(三)国家标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中易发生争议条款的说明与解释及其总则、术语的正确理解;
(四)国家标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主要内容解析及安全管理要求(基本规定、安全目标、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和责任体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资金管理、施工设施、设备和临时建(构)筑物的安全管理、安全技术管理、分包安全生产管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事故应急救援、事故统计报告、安全检查和改进、安全考核和奖惩等);
(五)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中强制性条文规定与要求及执行中的疑点、难点问题与最终解决办法;
(六)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中易发生争议条款的说明与解释及强制性条文规定与要求;
(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主要内容解析及关键技术应用(总则、术语、总平面布局、建筑防火、临时消防设施、防火管理);
(八)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案例分析与经验交流。
四、宣贯研讨方式与主讲专家
届时将由相关标准、规范主要起草人及业内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权威专家、教授级高工进行业务授课、研讨与经验交流,并解答学员提出的有关疑点、难点、热点问题。宣贯研讨结束,颁发培训结业证书,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依据。
五、有关费用与报名办法
(一)宣贯研讨费每人980元,资料费实收;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欢迎各单位集体组织参加。
(二)请参加学习的代表认真填写报名回执表传真至:
电 话:(010)62866164 62862184
传 真:(010)62862184
我们在收到报名回执表后,于开班前五天发放报到通知,详告具体地点、乘车路线、食宿及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
附件:报名回执表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全国建筑 安全生产规范 宣贯培训班 通知
附件:
国家标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宣贯及施工现场
临时用电与消防安全关键技术应用高级研讨班报名回执表
经研究,选派下列同志参加学习:(加盖单位公章)
|
单位名称 (盖 章) |
|
||||||||||||
|
单位地址 |
|
邮编 |
|
||||||||||
|
联系人 |
|
手机 |
|
电话 |
|
||||||||
|
E-mail |
|
传真 |
|
||||||||||
|
参加培训人员(祥细填下表) |
|||||||||||||
|
姓 名 |
性别 |
职务 |
部门 |
手机/电话 |
住宿安排 “√” |
||||||||
|
|
|
|
|
|
□单间 □标间 □自行安排 |
||||||||
|
|
|
|
|
|
□单间 □标间 □自行安排 |
||||||||
|
|
|
|
|
|
□单间 □标间 □自行安排 |
||||||||
|
|
|
|
|
|
□单间 □标间 □自行安排 |
||||||||
|
|
|
|
|
|
□单间 □标间 □自行安排 |
||||||||
|
|
|
|
|
|
□单间 □标间 □自行安排 |
||||||||
|
|
|
|
|
|
□单间 □标间 □自行安排 |
||||||||
|
|
|
|
|
|
□单间 □标间 □自行安排 |
||||||||
|
|
|
|
|
|
□单间 □标间 □自行安排 |
||||||||
|
|
|
|
|
|
□单间 □标间 □自行安排 |
||||||||
|
|
|
|
|
|
□单间 □标间 □自行安排 |
||||||||
|
|
|
|
|
|
□单间 □标间 □自行安排 |
||||||||
|
期望与专家交流的问题 |
|
||||||||||||
备注:此表复制有效,请将此表填好后传真至会务组;
报名电话兼传真:(010)62862184
联系人:李 伟 15810885670




